黑龙江科技大学地方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14061

黑龙江科技大学地方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友会组织建设,做好黑龙江科技大学校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相关筹备工作根据《黑龙江省黑龙江科技大学校友会章程》要求,各地方校友会要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开展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换届时间

2023年5月-8月

二、换届范围

各地方校友会

三、换届程序

1.会前,提交地方校友会理事会换届申请表;

2.组织召开地方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

3.会后,提交会议纪要及地方校友会信息库统计表。

四、相关要求

1.各地方校友会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换届,严禁私下换届。

2.各地方校友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原则不超过10人,秘书长1人,理事原则不超过30人;理事会成员原则不超过70周岁,且不得有违法行为。卸任会长、副会长在身体条件允许下可聘为名誉会长。

3.会员代表大会如需学校领导参加,需提前两周告知校友工作办公室,由校友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校领导参加。

4.本次会议可结合2023年毕业生的迎新活动、年会等活动一并进行。

5.近三年校友会理事会已组织换届,且目前校友会组织运行稳定,征得校友总会同意后可不召开本次会议,但要将地方校友会信息库统计表于8月20日前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

6.相关会议材料以及新闻稿、照片等要按照时间要求发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存档。联系人:杨永超,联系方式:0451-88036846。校友总会办公邮箱:hljkjdxxy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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